2021年1月28日,生態環境部召開1月例行新聞發布會,發布會由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主持,生態環境部自然生態保護司司長崔書紅介紹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南方都市報:請問我國的生態保護紅線制度目前取得了哪些效果?實踐中發現了哪些問題?接下來還將如何調整?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要守住自然生態安全的底線。您如何理解?下步有什么舉措?
崔書紅:感謝您的提問。黨中央、國務院將生態保護紅線作為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一項重點任務,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一是進一步明確了生態保護紅線管控政策。中辦、國辦印發《關于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劃定落實三條控制線的指導意見》對生態保護紅線作出總體部署,確定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要求,明確了允許生態保護紅線內存在的9類有限人為活動。
二是生態保護紅線評估調整取得進展。生態環境部協同自然資源部,組織各省開展生態保護紅線評估調整工作已經完成,形成了生態保護紅線劃定調整方案。待進一步審核和完善后將按程序報批。
三是有序推進生態保護紅線監管體系建設。聚焦“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的監管目標,生態環境部印發《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指標體系(試行)》,出臺《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技術規范 保護成效評估(試行)》等七項監管標準規范,對生態保護紅線的日常監管、年度評價、定期評估等業務作出技術規定。同時,探索建立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破壞問題監管機制,啟動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試點,在實踐中逐步完善制度。
四是建設國家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國家投資建設的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已經在我部“生態環境綜合管理信息化平臺”上線試運行。正式運行后,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就有了“千里眼”、“順風耳”和“預警機”。根據“邊建設、邊應用”的要求,我部基于平臺,開展了秦嶺、川藏鐵路沿線、海南島岸線、環渤海岸線等重點區域的遙感監測工作,發揮了很好的監督支撐作用。
盡管生態保護紅線工作取得了進展,但生態保護紅線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監管任務繁重,法律法規還不完善,技術標準體系有待進一步健全,監管能力還比較薄弱,亟需在“十四五”和今后更長時期繼續完善監管制度。
下一步,我部將協同有關部委,完成生態保護紅線劃定(調整)方案報批。以國家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為依托,繼續完善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制度,推動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試點,建立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流程,及時發現生態破壞問題并監督整改落實,保障生態保護紅線持續提供優質生態產品,維護國家和區域生態安全。
您提到的第二個問題,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要守住生態安全底線,生態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是非?;A、非常長遠的部分。五中全會將保障生態安全納入生態文明建設總體布局,事關黨的宗旨,事關民生福祉,事關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凸顯了生態安全在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中的極端重要性。
國有國界,自然生態安全也有邊界。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就是要守住國家生態安全底線。一是要守住“山水林田湖草”空間分布面積,確保面積不減少。二是要守住生態服務功能,讓“綠水青山”顏值更高。三是要守住自然生態系統承載力,制劃定“三線一單”,打擊各種破壞生態和污染環境的行為。
我國已經建立了比較完備的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的體系。在生態空間保護方面,一方面,基本形成類型比較齊全、布局基本合理、功能相對完善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另一方面,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取得積極進展。中國對全球綠化增量的貢獻居全球首位。在守住生態承載力方面,以“三線一單”優化空間布局,不斷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打擊涉及野生動物非法養殖、貿易犯罪行為;開展“綠盾”專項行動,嚴厲查處涉自然保護區非法開采、筑壩、建工廠等活動;在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實行為期十年的禁捕政策。
我國生態安全依然面臨多方面的挑戰,自然生態空間遭受擠占、生態系統質量不高、無序開發破壞生態現象仍屢有發生、生態安全監管能力還有待提升、法律體系不夠健全等問題依然存在。
下一步,我們將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完善生態保護監管體系,提升生態保護監管能力,切實加強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和生物多樣等重點領域監管,不斷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堅決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
2021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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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守住國家生態安全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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